为进一步完善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师进行补充聘任,完善党校教师库。现将党校教师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校教师任职条件
1.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
3.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模范学习党章和遵守党章;
4.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授课水平;
5.熟悉学生的实际思想状况,且工作满3年。
二、任职教师范围
现任校领导;学校党务部门负责人;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党务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和青年骨干教师;校外党建、经济、国际问题等理论专家和学者;其他符合任职条件者。(依据学校有关文件,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必须讲党课,所以要求尚未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师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应积极准备参加此次聘任)
三、聘任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共设8讲,其中教师授课6讲(课程设置见附件中的《教学大纲》)。课程的每讲聘任若干兼职教师。聘任的教师采取委任和竞聘两种方式产生。
竞聘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须将所讲部分(一讲或几讲)教案提交党校,经党校组织评审、试讲(半小时)后,决定是否聘任。校内外党建、经济、国际问题等理论专家、学者,在提交教案后,经评审免于试讲,直接聘任。
四、教师考核及待遇
党校教师的考核主要通过听取学员对授课教师的评价,党校校务委员会、教研组及党校工作人员听课考察等方式进行。
教师给党校上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党校予以课酬,可作为高一级职务申报的教学经历。
五、聘任的实施
2013年10月18日前,参加竞聘的教师将根据《教学大纲》(附件1)准备的教案(附件2)及PPT电子版发送至党校邮箱(jddx@bjtu.edu.cn)。
2013年10月底完成本次党校教师资格认定及聘任工作。
附件:1.《教学大纲》
2.教案
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