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已有115年历史,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 211 工程” 建设的高校,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1997年和2006年被评为全国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研究生院。根据当前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开选拔副校长。
一、公开选拔的副校长岗位
本次公开选拔2名副校长,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分工待人选确定后明确,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二、副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高等教育和高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突出,思路开阔,创新意识及团队意识强。
3.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善于学习,不断进取,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
4.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委决议,全局观念强,作风民主,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
2.具有在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特别优秀者上述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副校长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公开答辩及民主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公示、报批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登记表》,并经所在学校党委审核同意。组织推荐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组织推荐表》,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同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北京交通大学网站主页下载。
(二)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获奖及学术成果复印件、本人近期2英寸证件照及其他必要相关材料送交或通过邮政快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北京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名登记表和组织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即为报名有效。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陈志新
联系电话:+86-010-51683903
传 真:+86-010-51684149
电子信箱:yjxzzb @bjt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jtu.edu.cn
五、其他事项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通知申报者到校参加答辩。京外到校述聘答辩的交通费、住宿费可由北京交通大学承担。
北京交通大学
2011年11月22 日